無標題文件
 
九龍射箭會守則
(English version)

射手的責任及義務

1. 射手不可赤腳或穿著露趾鞋履,不可赤裸上身或只穿背心,下身所穿之裙或褲不可以短過垂手指尖之長度。不可穿奇裝異服,為安全起見,避免穿戴迷彩服飾。

2. 為安全起見,射手不可以射超越本身能力和級別之距離 。

3. 所有射手須留心聽從場務總監之信號和指引。

4. 所有射手須參與佈置和收拾練習場地及倉庫內的用具。

發射線上的規則

5. 上箭時時要肯定無人在發射線外,才可上箭在弦,聽候信號,方可發射。

6. 發射期間如發現有人在發射線外,應立即停止發射並通知場務總監及其他射手。

7. 在發射線上不可雙耳同時戴上耳筒。

8. 在發射線上不可喧嘩。

9. 在發射線上不可使用手提電話。

10. 拔箭時要留意是否有人站在箭尾位置。

練習場地一般規則

11. 射箭場內不可吸煙。

12. 射箭練習進行期間不可飲用含有酒精之飲品。

13. 假如感覺不適,患病,精神狀況欠佳,或受藥物副作用影響,不應從事射箭活動。

14. 假如場務總監有理由相信射手醉酒或受藥物影響而致神智不清,可立即禁止其射箭活動。

15. 在場地上所有九龍射箭會之會員需要展示有效的會員証。

 
 

16. 只限九龍射箭會之會員在場地另一邊調校弓具,惟需要先獲得場務總監批准。

17. 射手如需要額外箭靶或加貼靶紙,要先獲得場務總監批准。

18. 不論是否有箭在弦,亦不可以拉開弓具向著別人。

19. 如無物主之同意,不可觸摸他人的弓具或財物。

20. 所有射手須珍惜本會之用具及設施,用後要放回原處,會員外借任何工具,必須先獲得場務總監批准,及如期歸還,一切遺失或損毀,必須負責賠償。

21. 其他香港射箭總會 (即HKAA) 屬會的射手只可在九龍醫院足球場參與練習,本會之其他場地及設施只限本會會員使用。

22. 其他屬會的射手如欲在本會九龍醫院足球場參與練習,必須先簽署本會所擬訂之免責條款。本會場內管理人員可隨時檢視其所屬會或總會的証件,反曲弓射手需付 HK$20 ;複合弓射手需付 HK$30 之箭靶費 ( 射手必須為香港射箭總會屬會的中級或以上複合弓射手 );最高弓的拉力要限制於 6 0 磅以下。練習時必須掛上本會發給之練習証。同一時間內本會只可容納 15 名其他屬會的射手參與練習,名額先到先得。

23. 每位持有本會有效會籍的中級或以上射手會員最多可攜同三位曾接受認可訓練而未有其他屬會會籍的射手在其監管下到九龍醫院足球場練習,惟必須自備適當的器材。

24. 本會會員如欲在本會場內進行複合弓練習,該會員必須完成本會與警察會合辦的複合弓訓練班及考試合格;或出示由香港射箭總會註冊的複合弓教練簽署的証明已接受 10 小時或以上的訓練。

25. 假如練習場內發生不可預見的事情而對練習或安全出現問題,令場務總監未能應對的話,場務總監可即時召集在場的 KAC 執委,總數要不少於四人一齊商討及投票,結果定要高於 70% 的票數才能通過,大前題是安全及會方的利益。

 
 

基本事項

1. 各會員必須預繳下年度會費,本會將於每年七至八月期間,發出下年度的繳交會費通知書,請會員合作,於通知書到期前繳交會費。若會員逾期仍未交付會費,將被視作自動退會。退會之會員,如欲在本會九龍醫院足球場參與練習,須遵守本會上列之練習場地一般規則。已退會會員如欲重新加入本會,必須符合本會之入會要求及繳交入會費。會員若有特別理由,未能如期交費,須以書面申請,

2. 會員入會兩年後,將獲本會贊助以本會會員資格參加香港公開認可的射箭賽事,唯會員必須穿著本會會衫。贊助費用每年上限為 HK$350 ,於每年完結後發還會員。

3. 以本會會員資格,經遴選而獲選拔代表香港參加國際射箭賽事,將獲本會贊助HK$500,每年最多兩次。若代表香港參加亞運或奧運射箭賽事,贊助 HK$5,000 。

4. 以本會會員資格參加射箭賽事,而破香港射箭總會記錄,將獲本會獎勵 HK$300 。

5. 凡參加本會舉辦的練習班,可申請入本會。本會將留意各學員於練習班時的操守,作為審批入會參考。

 

其他事項

會員不論身處何地,均須注意個人行為及操守,若接獲影響本會名聲之投訴,本會將嚴正處理。

備註 :

以上內容:

•  如與英文譯本有異同或爭議,解釋權在九龍射箭會 。
•  「 本會」是指九龍射箭會 。
•  如有需要,本會可以隨時根據情況而在未有通知之前更改以上之內容。

 
       
   聯絡地址: PO Box 6536, General Post Office, H.K.    傳真:3522 6920    電郵:info@kachk.com